我這輩子最窮的時候,是我辭掉工作轉做全職作家大約一年之後。
那一年裏,我的收入只有寫專欄的稿費和我第一本書《蘭開夏道》的作者版稅,全部加起來每月僅數千元,而且我還把這本書全部作者版稅捐給無國界醫生。那時一直在花以前打工的積蓄,直到大約十個月後,我發現下個月不夠錢交租。
也許你會問,為什麼不多接幾個專欄來增加收入呢?因為我只有一雙手,當時的寫作量已是我的極限,再增加就會影響質素,這點不能妥協。那年我沒買過一雙 Jimmy Choo(it's so depressing…),但有兩項開支無論如何減不了──租金和給父母的家用。我對「家用」這東西頗為執著,這不是單純錢的問題,而是對父母的尊重。我不能為了追求自己喜歡的生活而減省家用,所以由大學畢業到今天,我一直毫無間斷地供養父母。
那減少租金如何?如果要我搬屋,我寧願不做作家。寫作不是我的理想,我一直追求的並非某種特定職業,而是一種生活的狀態,一種從容的心境。相比寫作事業的所謂「成敗」,愛情對我來說重要得多。應該說,要是我很在意成敗的話,根本一個字也寫不出來,或就算寫了也沒有閱讀的價值吧。寫作成就了我喜歡的一種「活著的狀態」,多於事業。我住的地方讓我可以繼續過bourgeois-bohemian的生活。我絕對不會搬屋。
有些朋友知道我的情況,主動提出幫忙。但我覺得他們若要做善事,那些錢不是應該捐給捱餓或生病的人嗎?我收了那些錢會抬不起頭做人。老實講,我不寫作是不會死的,我並不是等錢救命。要是這種生活無法持續下去,我重新出去找一份工並不困難,而不是牛高馬大等人接濟。靠自己的勞力,就算只買得起一碗魚蛋粉都覺得好味。不知大家信不信因果,我信。有手有腳但存心騙取綜援的人其實作孽很深,因為他們霸佔了有限的資源,剝奪了真正有需要的人。
為了交租,我接了幾件翻譯的工作。雖然收入不錯,但因為跟寫作同是文字工作,令我在精神上有點負荷太重。做一些跟我本業完全不同性質的「兼職」比較理想。我想到教琴。
大學時代教過四五個孩子鋼琴。那時我住在大學宿舍,孩子們於周末來我家學琴。教琴就像接客。Okay okay,我知這樣說會讓許多音樂老師很生氣,但這純粹只是我個人的感覺而已。許多年後因為財困而重操故業,我開始在朋友間做點宣傳,很快就輾轉找到幾個學生。一位舊同事的auntie住舂坎角,我去她的家來回交通需三小時。好處是她有四個兒子,我每去一趟就連續教四個男孩,兩個大的學樂理,兩個小的學小提琴,那份學費比我寫專欄寫得像一頭狗的收入還高。這四個讀國際學校的男孩都很聰明,教他們是輕鬆又有趣的經歷,而且每次到他們家裏都看見不同的鬼妹女朋友非常熱鬧。
除了四兄弟,那時我另外還有三個鋼琴學生,交租的問題大致解決了。「不需著意尋佳境,自有早春應其逢」,對於人的際遇,我一直是這樣想的。為了令我可以集中精神寫作,長久下去我需要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,我決定冒險成立出版社出版自己的書,於是我一個人去找發行商、設計師、印刷行……談判商業細則,東奔西跑。當時印刷、設計等費用大約需要七萬元,我賣了一把小提琴,出版了王迪詩創作室的第一本書《不是米芝蓮》。
那時教琴是為了賺錢,卻沒想到竟帶來「奇遇」,深深地影響了我一段很長的時間。下星期再談。(撰文: 王迪詩 / 逢星期六刊於《信報》)